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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告人“自愿性”审查模式研究

作者:胡光宇; 张宁自愿性认罪认罚律师参与撤回权

摘要:构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机制,是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内容,从制度内部与外部综合打造“自愿性”审查标准,是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方向。内部实现主观审查模式与客观审查模式的有效结合,区分轻微罪、轻罪与重罪的“自愿性”审查标准。外部制度上构建律师参与以及被告人撤回权的具体程序保障被告人“自愿性”,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自愿性”审查制度,真正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其在刑事诉讼繁简分流制度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实现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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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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