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那力北极问题国际法中国参与
摘要:北极航道开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都需要国际法的规制。然而,现有的国际制度不足以使北极得到适当的保护,其中问题主要指向以北极理事会为核心的现行国际法体制。中国作为近北极国家和利益攸关者,对北极地区有国际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应积极参与北极事务的国际合作,与各国共同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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