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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判例看“其他组织”作为著作权主体的可行性

作者:陶峰著作权其他组织著作权主体

摘要:科技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常出现“某某编写组”或“某某编写委员会”等形式,这样的著作权主体形式合法吗?出版社如何依法看待其合法性,以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本文从法律角度及配以真实案例的形式,分析了“某某编写组”等以其他组织的方式构成著作权主体的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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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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