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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船的残存能力及液货舱位置

作者:李世信; 于鹰液货舱液化气体船残存能力船体外板散装运输船舶设计损坏形式损坏程度边界位置周围环境最小距离危险程度igc搁浅碰撞船底保护破损拖船码头装货

摘要:为使液化气体船舶能承受因碰撞和搁浅而招致的风险,在船舶设计中应考虑《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IGC规则),包括的所有可能的损坏形式以及对于船侧、船底的纵向、横向、垂向的允许最大损坏程度。同时还应考虑从船侧和船底算起的货舱极限边界位置。此外,为了保护船舶及周围环境,若遇诸如和码头或拖船相接触而引起船体较大损伤时,对液货舱应加强保护,防止穿透。并应提供在碰撞或搁浅时,免遭破损的措施。此项措施可把液货舱布置在舷内距船体外板应有规定的最小距离之处。假定的破损及液货舱与船体外板问的距离,均取决于所装货品的危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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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船舶标准化与质量》(双月刊)创刊于1973年,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11-3922/U,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船舶标准化与质量》是一本面向船舶行业的全国综合性的自然科学技术刊物。并经由国家科委审核批准的公开发行刊物。读者对象为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从事船舶科研、设计、生产、使用、贸易及管理工作的科技人员以及院校的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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