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信无期徒刑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一审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滥用职权罪
摘要: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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