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显明源头治理制度化保障社会治理中国共产党三中全会主体范围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摘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酋次在党的文件中使用了“社会治理”这一概念,并就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重要部署。从管理到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内涵却发生了深刻变化。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如下几点:其一,主体范围不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而治理的主体,除了政府之外,还有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突出的是“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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