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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办法要求医疗机构主动处理医患纠纷

作者:川轩公立医疗机构四川省医患纠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台办

摘要:四川省日前出台并实施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医疗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处置医疗纠纷,并设立患方投诉服务接待室工作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置、调解程序,接受患方咨询、投诉等。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要主动告知处置医疗纠纷法定途径和具体程序。医患双方可选择自行协商解决、申请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医疗机构所在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若医患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调解不成功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办法》还对医疗纠纷涉及的赔偿数额及处理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赔偿额在2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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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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