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蓝平生治安灾害事故农村社会治安田阳县广西公安派出所违法青少年法律法规民间纠纷
摘要:广西田阳县在每1、自然屯建立1—2户“治安中心户”,其职责主要是协助公安派出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及时向责任区民警反映群众治安方面的要求,对发生的案件、事故,迅速保护现场并向民警报告;协助排查、调解民间纠纷;帮助、教育、感化、挽救违法青少年;引导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交通事故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每个“治安中心户”门前统一挂牌上墙,注明户主姓名、工作内容、责任民警及联系电话,使“治安中心户”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