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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租房给传销者 房东将受罚

作者:江宝章传销活动福建房东专项行动经营场所房屋出租

摘要:福建省政府日前印发《福建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若将房屋出租给不法分子从事传销活动,包括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一经查实,房屋所有单位或个人将受到重惩。根据《方案》部署,福建省将从即日起至2007年7月,用9个月的时间开展打击传销的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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