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希军; 任爱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无期徒刑全部财产特大案件银行从业人员初中文化受骗者天来公司名义行为
摘要:2006年11月29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树林、王建国、廖梓宏诈骗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树林、王建国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廖梓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这起备受京沪两地关注的,由一个小学肄业、两个初中文化组成的三人诈骗团伙,冒充"中央军委"高级将领,骗走国家银行8200万元特大案件在被画上句号的同时,也留给银行从业人员很沉重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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