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司法裁判应尊重保险精算原理——从一起人寿保险案件中保单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谈起

作者:强文瑶 窦兴 姜茜解除合同保单现金价值生存保险金保险精算原理

摘要:长期人寿保险具有储蓄和投资双重性质,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根据保险合同享有到的所有利益,包括生存保险金、保单红利以及退保时的保险现金价值,均来源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根据保险精算原理演绎后,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作为保险责任的生存保险金和作为退保金的保单现金价值只是保费累积在不同情形下的不同表现形式,二者并非绝对相互独立的关系。司法机关在对保险纠纷案件进行裁判时,尊重保险精算原理,是尊重整个保险共同体利益的体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CN:43-1434/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主要刊登有关保险及相关学科的优秀学术论文。主要栏目:保险热点问题探讨、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保险教育、金融经济、保险经营、保险投资、农业保险、保险与法。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