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林青异议解释公平原则立法修改
摘要:基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各国保险立法纷纷确立了异议解释原则,以期实现公平交易,维持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但由于该原则在实践中存在被滥用或错用的情况,以致于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反异议解释原则的趋势,限制异议解释原则的适用。实践证明,我国司法实践中同样需要运用异议解释原则作为处理保险合同条款异议的法律规则,但是,因司法人员对该原则的理解不同,影响了其适用效果,从而,应当就我国现行《保险法》第31条有关异议解释原则的规定予以修改完善,以便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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