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奎明商业医疗保险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合同保险经营
摘要:伴随着商业医疗保险的快速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纠纷不断增加。由于时商业医疗保险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存在分歧,导致诸多类似保险纠纷案件以保险公司败诉而终。时此问题,有的保险公司干脆停办部分商业医疗保险;有的保险公司期望通过修改《保险法》来明确规定。本文从一个典型案例入手,结合目前的法律环境,主张保险公司应当从规范保险合同本身入手来规范商业医疗保险的经营行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保险研究》(CN:11-163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7210 评论 36
人气 30943 评论 57
省级期刊
人气 27250 评论 56
人气 17273 评论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