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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了哪些重大改变?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

摘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了两项重大改变。一是将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由三方变为两方。《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法》都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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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工运

《兵团工运》(CN:65-116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兵团工运》有着显著的工会特色,而且还充满了浓郁的兵团特色,得到了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广泛赞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兵团工运事业的发展,引领着职工群众共奔致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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