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不动产错误登记赔偿制度探讨

作者:周资艳不动产错误登记赔偿制度

摘要: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物权法的基础制度在物权法领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维护不动产物权秩序,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和交易便捷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出台了《物权法》,但对于不动产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制度规定不够详尽。对不动产错误登记行为应进行区分再作界定。不动产错误登记行为视为私法行为更合理。不动产错误登记为民事侵行为。目前,登记机关赔偿制度在归责原则、赔偿标准、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缺陷,应对它进行完善,以期给不动产权利人更便捷充分的保护,同时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百色学院学报

《百色学院学报》(CN:45-1355/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百色学院学报》强化特色、精心办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所获得的荣誉奖项有:2007年首届全国民族地区“十佳”学报、民族学人类学栏目被评为“优秀栏目”;2010年“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和“广西高校优秀学报二等奖”;2012年“第二届民族地区优秀学报”“文学人类学”获优秀栏目称号;2013年在“首届中国民族类高校科技期刊评奖暨优秀编辑工作者评选”中,被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