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定再制造受理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报试点示范工作机电产品信息化
摘要: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4]825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一、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要求,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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