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交通立法法则
摘要:我国古代没有对交通立法,最早的“交通法规”应当是北宋初期颁布的12字法则。 据《杨文公谈苑》记载,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大理寺卿孙承恭上书言事,请求在京城和各州郡交通要道处刻榜,颁布示“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12字为全国官民的交通法则。宋太宗览奏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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