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古代皇帝中央法律
摘要:“告御状”这个词,很多喜爱戏曲和传统故事的人不陌生,在法律术语上的名称叫“京控”,有些类似于上访制度。“鸣冤鼓”最早见于《周礼》的“路鼓”,这是百姓向皇帝、中央机关上访的最早记载。从隋代开始,统治者就确立了严格的逐级告状制度。案件必须经县郡、州、中央省部逐级上告,越过一级就算“越诉”;只有走完上述程序后,或者官员都不受理时,才可以敲登闻鼓向皇帝直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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