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西周时期文字记载犯罪
摘要:犯罪后因自首而减免刑罚,是我国自古就有的刑罚裁量制度。关于自首制度,最早可考的文字记载为西周时期的《尚书·康诰》:“……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意思是虽然犯有大罪,但如果犯罪人已经把犯罪事实全部述说出来,亦不可杀。这就形成了中国古代自首制度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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