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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如何惩罚食品造假者

食品管理惩罚古代流通市场食品安全食物中毒

摘要:《礼记》记载了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这大概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管理的记录:“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不时”意思是未成熟。可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防止未成熟的果实引起食物中毒,从周代开始,国家就严禁它们进入流通市场。唐代严格杜绝有毒有害食品的流通。根据《唐律疏议》可知,一旦某种食物变质,已经让人受害,那么所有者必须立刻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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