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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的正当性及版权归属

作者:李宗辉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正当性版权归属

摘要: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保护具有文化、经济和技术上的正当性。在文化方面,这种保护可以增加知识学习的素材,拓展人类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激励人类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在经济方面,这种保护可以促进人工智能的开发以及维持版权市场的均衡竞争;在技术方面,这种保护符合版权法应对技术革新的一贯态度,并可以避免增加版权制度运行的成本。人工智能创作物由其产生过程所反映出来的特点,客观上符合"作品中心主义"的独创性判断标准,为其版权保护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从法律上的能力、责任以及公共政策考量的角度而言,相较于人工智能本身、人工智能设计者和使用者,将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归属于人工智能所有者是最佳的立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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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之友

《编辑之友》(CN:14-1066/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编辑之友》以“探索出版规律,引领出版潮流”为宗旨;以前瞻、深刻、务实,形象为特征,开辟思想领地,共享出版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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