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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领土案件中地图证据具有效力的情形

作者:宋岩地图证据领土争端国际法庭

摘要:在领土争端解决中,虽然当事方较为重视地图证据的作用,但国际法庭对地图证据会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一般不将其作为确定领土主权归属的权利依据。存在多种影响地图效力的因素,特别是准确性、一致性、中立性及绘制主体。尽管如此,仍然存在部分例外情况,地图可能作为证据支持国际法庭的结论,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关键是判断地图证据能否客观反映当事方的共同意志。地图证据具有效力的情形包括:第一,作为条约的附件;第二,当事方通过明确、持续和一致的行为认可了地图证据的效力,特别是承认或者默认了不利于其主张的地图证据;第三,缺乏其他更具权威的证据,并且地图证据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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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与海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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