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杨; 何佳伟南海仲裁案仲裁员保密仲裁法庭之友
摘要:针对本次南海仲裁,中方采取“不接受、不参与”的仲裁策略,不仅是行使、处分 主权国家程序性权利的具体表现,也是出于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利益综合考量后的策略选择.中方的缺席不应是促使仲裁庭产生偏见、放松审查尺度的理由,相反,应该促使其更认真 地审查管辖权、实体诉求是否成立,严格地适用相关国际法,并注重说理.最后,结合本 次南海仲裁案件程序上的利弊得失,提供几种法律策略,以供探讨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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