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力宇; 黄娟司法助理员司法所
摘要:对司法助理员的角色定位缺乏客观、清晰的认识与分析是造成司法所地位不显、功能不彰的根本原因。立足于复杂多样的基层司法实践,司法助理员注定要担负着多重角色,既是政治人,又是法律人,既是政府管理者,又是权益保障者。这些角色之间彼此互相联系又互相对立,一旦处理不当,则产生剧烈的冲突,从而陷入角色困境之中。加强司法助理员的角色建设,一方面依赖于制度层面的完善,另一方面则依赖于司法助理员个体人格的健全、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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