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包涛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新闻出版总署职业资格管理登记注册手续出版单位编校人员新闻性
摘要:新闻出版总署于2008年4月24日发出“新出职考[2008]1号”通知,宣布2008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举行。按照于2008年6月1日施行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对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各出版单位应积极组织自2002年以来未参加过考试而又没有取得副编审职称的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的编校人员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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