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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藏之史”与老子的法律思想

作者:黄震云老子司法职务法律思想

摘要:根据西周金文和周代文化考古的成果,结合文献研究,可发现老子在西周担任过柱下史职务,就是御史,后改任收藏史,负责盟誓、法律法规的管理工作,都是司法职事。晚年,他著《老子》一书,其中充满了批判精神,也包含着丰富的法律哲学和思想。他的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天下有道,法制理想是善政爱政,提倡做人、为政都要“正”,认为战争和犯罪的根源是社会的不公平。老子很多的法哲学见识,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至今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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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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