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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的廉政法制

作者:田东奎明朝廉政

摘要:明代将官吏贪赃犯罪分为'监守自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坐赃'、'出入人罪'、'私受公侯财物'等,并对犯罪官吏进行严厉惩处.明代的廉政建设在初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后期,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极端强化,法律权威的丧失,廉政建设也因此而失败.明代廉政法制建设的经验是比较重视廉政立法,严于执法,重视道德教化和法制宣传;其不足主要是过于强调刑法的威慑作用,过于依赖皇权,缺乏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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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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