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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蹈的一次哲学之旅

作者:彭锋哲学舞蹈音乐独特性

摘要:舞蹈是一种与音乐相伴的艺术形式。对于舞蹈的理论反思,通常与音乐和诗歌联系在一起。正因为舞蹈与音乐的伴生关系,在18世纪欧洲美学家确立的现代艺术系统中,舞蹈的地位并不巩固。在五大艺术门类中,绘画、雕塑、音乐和诗歌的地位是稳固的,最后一个名额究竟是给舞蹈还是给建筑,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建筑因为它明显的实用性而被某些美学家排除在纯粹艺术范畴之外。舞蹈的问题不是它的实用性,而是它的依附性。舞蹈与音乐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舞蹈是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文选》引《吕氏春秋》语:“舞者,音声之容也。”《乐府杂录》也有类似的说法:“舞者,乐之容也。”既然舞蹈是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就可以包含在音乐之中,而无须成为独立的艺术门类。但是,舞蹈也有它自身的独特性,而无法为音乐或者诗歌所涵盖。舞蹈的独特性究竟是什么?究竟是什么特性让舞蹈成为艺术?我们希望通过对过往舞蹈理论的回溯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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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CN:11-5139/J)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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