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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编导个人意识在舞剧改编中的艺术创作差异

作者:袁艺舞剧文学编导个人意识艺术创作身体语言个性

摘要:曹禺的文学著作《雷雨》作为改编个案在我国舞剧发展史上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从邓一江的《情殇》到王玫的《雷和雨》,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编导个人意识在舞蹈身体语言上的不同显现。这是编导的个人意识反映在立意、视角上,所导致的舞剧结构乃至最终呈现的身体语言上的差异。近而提出编导个人意识对舞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决定了舞剧创作的高度,决定了编导从内容到形式的独特言说。指出在舞剧改编中应充分发挥编导个人意识的能动作用,为改编文学的舞剧创作提供一个新的诠释视角与思想立意,从而造就舞剧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实现舞蹈身体语言的变革。真正作到以肢体语言代替文字语言,更贴近或超越原著的精髓,实现改编文学的舞剧真正意义上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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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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