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体育法的定位选择

作者:宋军生体育法体育法定位体育基本法体育促进法体育社会综合法完善法制

摘要:体育法的合理定位有利于其在体育活动实践中释放出更大的工作效能,对解决各类冲突和争端起到良好的助力作用。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体育法的定位选择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认为:1)现有体育法的定位主张过于遵循制法样式的传统习惯,低估了社会前行时对于法的现实性、综合性需求。2)焦距于某种视野的法律定位较容易导致简单依规、失却周全和过于牵强的局面。3)体育社会综合法的定位改变了基本法、促进法、社会法定位时的静止性视觉看点,将所有可能发生在体育领域中的争端理解为是带有普遍性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对抗性行为,它把以往的行业规范与司法管辖时的简单适用区分开来,创造了促成行业评判与司法管制时新的视觉触点。通过对使命担当期待下几种定位模式的研究,将体育法本应具有的规制功能加以引伸,以敦促人们对于体育法重新定位的思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CN:11-3785/G8)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