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营业执照市场主体政务服务人民政府推广应用北京市
摘要:京政办发[2019]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京发[2018]1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4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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