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建住宅北京市
摘要:京建法[2018]17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为确保房屋居住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11-417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国家立法法》规定的刊登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刊登的规章、政策具有“红头文件”同等效力,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省级期刊
人气 334382 评论 61
部级期刊
人气 309295 评论 20
人气 49819 评论 24
人气 45314 评论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