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城乡建设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绳总包单位
摘要:<正>京建法[2014]4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高处作业吊篮产权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修订了《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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