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社会津贴制度社会参与卫生服务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福利基层法律服务社区服务中心优惠服务
摘要:<正>京政办发[2013]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6月27日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进一步完善本市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现就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工作提出以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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