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均衡教育改革学校办学水平乱收费问题入学条件务工就业发展规划学龄人口共建单位教育
摘要:<正>京教基二[2013]9号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市教委2013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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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11-417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国家立法法》规定的刊登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刊登的规章、政策具有“红头文件”同等效力,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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