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活动北京市文化局管理办法思想道德建设学校艺术教育北京学生项目经费资质认定财经法律
摘要:<正>京教财[2011]31号各区县教委、文化委(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3号)的要求,规范和加强北京市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的管理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文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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