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暂行规定十二次次修大会议程职权范围联络工作全体组成人员列人
摘要:<正>(1983年3月16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87年2月25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改<关于议案的若干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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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11-417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国家立法法》规定的刊登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刊登的规章、政策具有“红头文件”同等效力,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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