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管理水质标准城市总体规划节约用水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工程验收
摘要:<正>(1987年5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60号文件根据201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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