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产人民群众审核批准警告牌警示灯报警装置保护装置电源控制电源开关
摘要:<正>(1987年10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151号文件根据201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止误触电网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安装使用电网,均按本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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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11-417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国家立法法》规定的刊登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刊登的规章、政策具有“红头文件”同等效力,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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