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散装货物市容管理卫生条例环境卫生农用运输车交通管理禁止通行拘私舞弊检查制度
摘要:<正>(1996年8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号令公布根据2002年11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6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1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第三次修改)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流体、散装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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