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导意见劳动力转移城镇失业人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政策扶持八年
摘要:<正>京政办发[2008]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劳动保障局二○○八年十二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民就业,推动我市城乡统筹就业新格局的形成,现就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政策扶持,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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