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部电力事故电力建设编制委员会区副副局长领导小组电力生产副主任大唐国际发电
摘要:<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电力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加挂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牌子的通知》(京编委[2006]20号),北京市电力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加挂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牌子。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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