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车站道路旅客运输日至社会秩序枪支弹药放射性物品固体酒精自燃物品闪光粉剧毒农
摘要:<正>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顺利举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市政府决定,在2008年6月13日至9月20日期间,陆续对乘坐轨道交通的乘客所携带物品和进出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站的车辆及乘客所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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