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国际性会议奥林匹克宪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奥林匹克标志日至审批部门国际
摘要:<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在奥运会期间及前后一周,不得在主办城市本地、或其附近、或其他比赛地点举行全国性、国际性重大会议和活动。为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2008年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地区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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