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细则隶属关系职权范围文中注高效协调明经国务院各部委
摘要:<正>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若干事项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近年来,本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本市实施细则,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有的地区和部门还存在不严格按照隶属关系行文、以机关或机关负责人名义给市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开透明。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07]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将采取措施,严格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加大培训、指导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本市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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