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绿化用地用地管理城市总体规划绿化管理建设单位对代临时建筑内交主体工程
摘要:<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了加强对城市绿化用地的管理,实现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目标,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绿地征用、拆迁和绿化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建设单位城市绿化用地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的绿地的数量和范围完成征用并实施拆迁。二、建设单位完成绿地的征用、拆迁工作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将地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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