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出租车驾驶员所得税征收国家税务总局承包形式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代扣代缴劳动合
摘要:<正>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随着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逐步规范,出租汽车公司与出租汽车驾驶员普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形成了明显的任职受雇关系,出租汽车驾驶员按承包形式取得收入实质为"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根据上述情况,现对出租车驾驶员取得所得项目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50号)文件第六条第一项的明确规定: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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