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目录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限额标准协议采购车辆加油团体组织数码照相机项
摘要:<正>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市属各预算单位要以此作为编制2007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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