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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在用车排放符合性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在用车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排放限值轻型汽车路检日常检查北京汽车生产日

摘要:<正>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举办2008年奥运会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我市自2005年12月30日起实施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中的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按照标准要求,对于已在北京环保目录的车型,企业应进行在用车排放符合性检查。在用车排放符合性检查是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的一项要求,与机动车排放日常检查工作(如定期检测、路检路查等)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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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CN:11-417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国家立法法》规定的刊登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刊登的规章、政策具有“红头文件”同等效力,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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