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局虚假宣传行政许可定点单位地方性法规
摘要:<正> 各区县旅游局: 根据2004年5月2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执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决定》的文件,"旅游定点单位资格"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已被取消。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曾专门下发通知(京旅发〔2004〕169号),要求原旅游定点单位不得再张挂旅游定点标志牌。但在最近的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仍在其经营场所悬挂旅游定点标志牌,这是一种虚假宣传行为,是对旅游者的误导。现特此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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